重慶日報消息,4月20日,重慶日報記者從市殘聯(lián)獲悉,為充分保障下肢殘疾人(含下肢傷殘軍人)出行權益,市殘聯(lián)和市發(fā)改委、市住房城鄉(xiāng)建委、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場監(jiān)管局、市退役軍人事務局等七部門聯(lián)合下發(fā)《關于做好殘疾人專用停車泊位設置管理和下肢殘疾人駕駛的專用車輛免費停放工作的通知》,進一步明確我市殘疾人專用停車泊位設置管理和下肢殘疾人駕駛的專用車輛免費停放工作。
通知規(guī)定,公共停車場、非居住區(qū)建筑物配建停車場的停車位在50個以下的應設置不少于1個殘疾人專用停車泊位,50個以上的應設置不少于總停車位2%的殘疾人專用停車泊位。
通知明確,殘疾人專用車輛是指下肢殘疾人本人所有、本人駕駛的7座以下有牌證的機動車輛。對下肢殘疾人持本人的殘疾人證或傷殘軍人證、駕駛證和車輛行駛證駕駛專用車輛在殘疾人專用停車泊位停放時,可享受免費停車政策。
通知要求,下肢殘疾人駕駛專用車輛免費停放時,應主動向停車場管理人員出示本人的殘疾人證或傷殘軍人證、駕駛證(C1、C2、C5)和車輛行駛證,配合停車場做好下肢殘疾人專用車輛免費停放工作,同時倡導和鼓勵其他各類停車場對下肢殘疾人駕駛的專用車輛停放提供更多的免費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