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楊和重慶房滿天公寓管理有限公司簽訂了租房合同,并且預交了今年6月以前的全部房租。然而,幾天前,小楊看到房東張貼的通知,要求她盡快搬出去。小楊心里咯噔一下:自己肯定遇到麻煩了。
2024年6月,小楊和重慶房滿天公寓管理有限公司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租下兩江新區(qū)人和的這處單間,租金是每月850元。合同本來約定的是,租金按月支付。而在前段時間,房滿天公司的一位劉主管對她說,如果一次性交完后面7個月剩余的房租,可以優(yōu)惠1150元。小楊覺得挺劃算,于是要一次性交了4800元。本以為自己可以安心住到今年5月,而前幾天,小楊看到了這樣一則通知。
小楊頓時覺得不妙。這幾天,她多次給房滿天公司劉主管打電話,但電話總是打不通。
房屋的產權人吳先生告訴記者,2024年5月,他把房子托管給了房滿天公司。按照合同約定,房滿天公司每個季度需要繳納房租4500元。前段時間,這家公司本應該繳納第四個季度的租金,那知道房滿天負責人失戀了,這導致他不僅沒收到租金,反而要倒貼房屋的水電氣等費用。
吳先生說,如果房滿天公司不出面,自己只能收回房屋。如果小楊想要繼續(xù)住,就需要和他重新簽訂合同,并重新支付相關費用。
而在小楊看來,自己早已預交了房屋和其他的費用。如果房東要自己搬走,或者要自己重新交費,她都覺得委屈。630法律服務團的杜江涌律師認為,在法律層面,房滿天公司把房屋轉租出去,是不是得到了房東的認可、同意,是很關鍵的一個問題。
律師表示,房滿天公司的失聯(lián),給房東和租客,都帶來了損失和麻煩。他建議雙方共同友好協(xié)商,同時,也可以一起向當地警方反映這一情況,盡可能找到房滿天公司的下落,挽回各自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