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網(wǎng)絡廣播電視臺記者 袁明瓊 白娟
近日,王某飲酒后駕駛摩托車追尾一輛公交車,賠償對方50元后覺得心不甘,于是報警希望“索”回錢財,沒有想到卻因為酒駕“自投羅網(wǎng)”被處罰1200元。
當天下午兩點左右,王某駕駛摩托車在忠縣縣城老鷹溝路段追尾了一輛公交車,賠償了對方50元私了此事。公交車離開后,王某越想心越不甘,覺得自己受了委屈,于是向忠縣公安局交巡警大隊報警,希望民警幫助他索回錢款。
民警到達現(xiàn)場之后在詢問王某的過程當中發(fā)現(xiàn)其渾身酒氣,于是對其進行酒精呼氣測試,測試結果為34毫克/100毫升,構成了飲酒駕駛。
原來,王某早上喝過酒,自認為喝得少而且時間過了這么久不會被查出來,因此才冒險開車上路。經(jīng)過民警進一步調查發(fā)現(xiàn),王某還未取得摩托車駕駛證。因為構成無證駕駛和飲酒駕駛機動車,王某被忠縣公安局交巡警大隊處以1200元的罰款。
王某這下可“虧大”了,他也認識到了自己的違法行為。
忠縣臺 袁明瓊 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