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網(wǎng)絡廣播電視臺記者 王小生
6月12日下午,沙坪壩區(qū)110接到報警稱,在沙坪壩區(qū)三峽廣場某名表回收店有一起糾紛,需要民警進行調解。
民警火速趕到現(xiàn)場了解情況,原來最近李某做生意虧損了,就想把自己手上的一款帶了五年的江詩丹頓出售,據(jù)李這款名表是其叔爺當年用50多萬購買了兩塊,送給了李某一塊,如今李某手頭拮據(jù),就想把這塊表出售了。當時,李某開了一個小時的車來到沙坪壩三峽廣場某名表回收店。雙方當時約定并簽下合同,由于這塊表價值不菲,要鑒定是否為真,這就需要繳納500遠的鑒定費。如果這塊表是真品,那么雙方就談價格,這500元就算入價格中,談不成就退給李某。如果李某得手表為假,那么這個鑒定費就不能退了。
當時李某就答應了這個約定,并在合同上簽了字,隨后該店鑒定這塊表為高仿手表,就沒有退這500元的鑒定費,這下李某不答應了,雙方僵持不下,撥打了110報警。
民警了解到情況后,首先安撫了雙方的對立情緒,并查看了合同,雙方對這塊表的真?zhèn)纬钟挟愖h,但李某手中確實也無購買發(fā)票,隨后民警建議李某再找一家權威的第三方鑒定機構進行再次鑒定,如果確實為高仿,那就按照合同執(zhí)行,李某表示認同。
民警提示:名貴手表、煙酒、古玩這種物品,在出售回收的時候,最好留有發(fā)票,找專門的權威機構進行鑒定。避免不必要的糾紛。